“挂靠”现象在建筑企业中很普遍,“中”字头的单位当然是我们的最爱,可是,一方面这种情况可遇而不可求,另一方我们的货物总不能在场地放着,多放一天就损失一天的钱。所以,有时候我们也和一些小单位有业务来往,尤其是会遇见一些个人老板挂靠别人的企业。
还是按照老规矩,先来个知识普及,让我们了解下什么是“挂靠”
其实,国家并没有对挂靠的行为进行定义,在法律层面其实是“借用”
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,“挂靠”与“借用”实际上是同一概念。
概念虽然相同或者说相近,但是,haobaby提醒各位租赁同行,我们国家对于建筑业的挂靠行为,部分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!
虽然明令禁止,现状是依然存在,而且火爆的不得了。这和国情有关系,本人也解释不清楚。
这几年,已经加大力度整治,不整治不行,“挂靠”是“豆腐渣工程”的根源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另外,一旦出现亏损,产生了纠纷。“挂靠者”通常不认账。所以,租赁同行们,对于“挂靠”的单位,盖谁的章您一定要考虑清楚。千万别等发生了在后悔!
其实,”挂靠“还有一个孪生兄弟叫”转包“限于篇幅原因,我在另一篇文章中在和大家交流!刚写完,感兴趣的点击读一下:挂靠和转包
最后,呼吁建筑租赁同行们:务必警惕施工单位挂靠问题!